全國人大代表胡季強 姚炎中/攝
人民法治網訊(記者 姚炎中)家庭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與學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側重于良好的品質、行為習慣、健康心理的培養,它對孩子的一生都有著重要影響。
目前,我國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于多部法律之中,不夠系統,與國家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法制建設相比,家庭教育法制建設明顯滯后。為此,全國人大代表、康恩貝集團董事長胡季強建議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制定《家庭教育法》賦予家庭教育應有的法律地位,是完善我國教育體制的迫切要求。
胡季強認為,現代科學技術急速發展,在社會生活復雜化、多樣化的情況下,家庭教育有利于人性化教育、青少年全面素質教育。塑造未來社會需要的人才以及社會安全發展的優點、優勢日益凸顯,受到人們廣泛關注,被重新提上獨立教育體系的重要地位,成為一門新的教育學科。為此,法律應該提升、轉變人們的原有認識,制定《家庭教育法》能為全面完善家庭教育機構組織、管理體系、物質條件,為家庭教育真正發揮獨立教育體系的作用打好基礎。
胡季強談到,制定《家庭教育法》是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長與成才的需要。以立法的形式規范和引導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學性,不但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需要,也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成才的需要。從宏觀上說,這也是關系到國家、民族的未來的重大問題,也是廣大家長的心愿與呼聲。
據調查,約有95%的家長常常處于煩惱和焦慮之中,覺得自己的付出不能如愿以償。更有30%左右的家長坦言自己是個“失敗的父母”。絕大多數家長卻表達出了提高家庭教育質量與科學性的迫切愿望。
胡季強說,由于缺乏《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長期得不到確認,家庭教育工作人員的選任與管理、家庭教育市場發展與培育、家庭教育經費的投入與保障、家庭教育理論研究的深入都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些都阻礙了家庭教育向規范化、科學化方向發展。
胡季強表示,家庭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父母或監護人是家庭教育主要承擔者、實施者,對他們必須規定部分職責,如要求他們不斷學習,掌握有關家庭教育的知識,形成科學育兒的理念,增強家庭教育的責任感,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等等。
胡季強還建議,在中高等教育中加入家庭教育的相關課程作為必修課程。家庭教育是雙向互動的過程,如果沒有子女的支持與主動配合,家庭教育不可能順利開展。因此,有必要要求子女在家庭教育中承擔一定的義務,義務可采用倡導性規定。
由于家庭教育立法所涉及領域的特殊性,家庭教育要想達到提高家長教育素質與家庭教育的科學水平,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的目的,不可能對家長及子女做出直接、系統和強制性的規定。但是,通過規范家庭教育指導行為,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學性與質量,以達到影響和引導家庭教育向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全民化方向發展是可行的。
胡季強最后強調,當前家庭教育工作中最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規范和約束的也正是家庭教育指導行為。因此,家庭教育指導理應成為《家庭教育法》的核心內容。具體而言,《家庭教育法》可以從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施與管理、家庭教育指導網絡的建立與健全、家庭教育指導培訓等方面對家庭教育指導做出系統和完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