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浙江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繼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計劃報告和預算報告。胡季強代表說,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深化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令企業歡呼雀躍。他建議將企業使用的水、煤、電、氣價格隨增值稅下調而下調,確保制造業減稅“大紅包”真正落袋。
國家應明確電煤水汽價格隨增值稅率下降同步下調,確保制造業減稅大紅包真正落袋。
制造業增值稅從16%降到13%,是中央政府給中國制造業的大紅包,如落實到位,必將推動制造業的提質增效升級,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這二天,我與多個浙江企業家溝通交流,大家在歡呼的同時,也擔憂紅包能否真正落袋。因為電煤水汽成本是制造業的重要甚至主要成本,如果電煤水汽的價格不隨增值稅率下降同步下調,下游制造企業的成本不降反升。而電煤水汽的供應和價格大多是由政府定價或價格壟斷,下游企業沒有通過競爭談判降低價格的能力。因此,請求國務院明確,電煤水汽等的價格應隨增值稅下降同比例下降,并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10%”的承諾。
去年增值稅率從17%降低至16%后,電煤水汽的含稅價格并沒有隨之下調。例如,從價稅分離的角度看,每100元無稅電費,實除含稅電費是117元。稅率降至16%后,如含稅電費仍然為117元,扣除16%稅收后的無稅電費為100.86元,反而增加成本0.86元,即8.6%。據了解,去年降增值稅率以來,電水汽的含稅價格并沒有同步下調,導致實際用電成本上升0.86%。如果此次增值稅下調至13%后不同步下調,如仍以含稅電費117元計,扣除13%增值稅后的無稅電費103.54元,增加了3.54元,即計入成本的電費提高了3.54%。以我國2018年全年工業用電量46456億千瓦時,平均工業電價0.72元(大工業0.64/千瓦時,一般工業0.80)計,全國工業電費3.35萬億,如電價不同步下調價格,增值稅下降反而將給制造業增加1000億元以上。如果加上煤、水、汽,會大大影響減稅政策的效果,紅包嚴重縮水。
所以,我代表制造業的所有企業家發聲,要求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電煤水汽價格應隨增值稅率下降同步下調,確保制造業減稅大紅包真正落袋。